2010年8月16日星期一

对于林良实因巴生自由贸易港口事件被捕的意见?

前交通部长兼马华总会长林良实,因涉嫌欺骗内阁批准买价加利息总额高达18亿多令吉的钜额购买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PKFZ)的土地,面对欺骗大马政府的罪名而被控上法庭。林良实共面对一项主要控状和一项交替控状,他在刑事法典第418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另一项交替控状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不过,林良实却游说内阁以批准一项原本不会被内阁认同的土地购买计划,因为内阁是在未被知会真相的情况下,批准了这项土地购买计划。


我个人认为林良实被控或多或少会影响马华形象,因为他毕竟担任马华总会长一段不短的时间。此外,我们不应该未审先判定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弊案中犯下任何过错,而应该让法律来处理这件事。是否有罪都应该由当局调查此事。不应该因为表面上的证据而轻易的下定论,或许还有其他人在幕后策划了自贸区弊案。一个人又怎能策划这整件事?我想这件严重丑闻背后一定还有其他人。


但也可从另一个角度想,若没有涉及欺骗也不会轻易的背上这罪名而控上法庭,有关当局也不会控告林良实。我们也不能 轻易的下判断认为林良实没有涉及此事。但是,若有此事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因为为了我们国家的利益,我们应该知道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